《公平住房法》是1968年颁布的一项联邦法律,禁止在私人或公共住房的购买、销售、租赁或融资方面基于种族、肤色、性别、国籍或宗教的歧视。基于此法律,房东禁止因歧视而拒绝出租房产,也禁止房东提出任何有关种族、宗教、性别、残疾、性取向、出身等歧视性问题。我们可能会进行标准背景、租房历史和信用检查,也可能会进一步提出一些问题,比如“为什么要搬家?”,又或者“会有多少人会住进公寓?”。但请不要问带有种族色彩的问题,比如“来自哪个国家?”或“信奉什么宗教?”
在出租房产的时时候,房东应该披露一些基本的信息。虽然并非所有州都要求与租户共享相同类型的信息,但几乎所有州都有一些房东法的共同点。例如,根据Megan’s Law,房东有义务告知租户附近有登记在册的性犯罪者。房东需要提醒租户注意的其他事情包括霉菌和其他安全隐患。甚至可能还需要告诉租户公寓最近发生的任何死亡案件。
大约50%的州有管理租客隐私的法律。这些法律规定了房东何时以及如何,被允许或不允许进入被出租的房产。通常,房东如果需要进入已经被出租的房产,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,征求租客的同意。虽然一些州没有保护租户隐私的法律,但当在双方签署租约时,通常会有一个隐含的“享受安静的契约”。因此,即使所在的州没有管理租户隐私的法律,但房东仍然应该尊重入住的租客,并在打算顺道拜访的时候提前通知他们。唯一可能在没有通知就探访的情况是处于紧急状态时。当获得租客的许可时可以进入,当被征得允许进行维修维修时可以进入,当想向潜在租户或买家展示房产时可以进入,以及当有理由相信租客要逃租时,可以进入房产。遵守《公平信用报告法》(FCRA)也是至关重要的,该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隐私,在这种情况下是指租客的隐私。不遵守FCRA可能会使房东受到不必要的诉讼。